2022年,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部署要求,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西、法治山西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省公安厅党委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通过中心组集体学习、领导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带领全警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一是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公安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2022年,省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学法5次,同时加强法治学习和法律培训,推动干部培训学法常态化。二是加强全警学习。制定《山西省公安机关2022年度政治轮训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政治轮训的重要学习内容,作为入警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和发展训练的“必修课”。围绕新法新规、现场执法标准和基层执法难点热点等内容,开展线上钉钉学法培训和线下“法治同堂课”讲座,共组织学习培训24期,参训民警达3万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全警法律素养及执法能力。
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山西公安深入推进以“扫黑恶、打黄赌、治电诈、打盗窃、禁毒品、护民生”为重点的系列严打专项行动,特别是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牵引,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全面净化社会环境,带动社会治安持续平稳向好。2022年全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0.7%,其中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9.5%;治安案件同比下降24.6%。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共打掉涉黑恶犯罪团伙4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51人,破获刑事案件280起。深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全省破案数同比上升2.72%,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上升23.57%;立案数同比下降30.29%,财产损失数同比下降11.1%,实现了“两升两降”目标。强化大要案攻坚,破获命案积案43起,抓获网上逃犯7460名。严厉打击传统侵财犯罪,全省共破获盗抢案件5425起,破案率同比提升8.7个百分点;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破获现案2004起、积案33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75人。深化“黄赌毒”问题治理,侦办跨境赌博案件1764起,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评为“2022年度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破获毒品刑事案件96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59人,实现了涉毒违法犯罪、缴获毒品总量、现有吸毒人数和新发现吸毒人数“四个下降”,治理成效不断巩固。破获部、省级毒品目标案件27起。
三、深化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紧紧围绕省委将“深化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列入2022年重大改革项目的有利契机,全面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山西省公安机关关于进一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责任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主要任务和分工,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各项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任务,加快构建职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公安执法责任体系。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制定《山西省公安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省公安厅法学专家+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团队组成模式,将法律顾问的选聘、职责以及义务等内容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组建省厅法律顾问团队并举办聘任仪式,2022年,共审核民事合同47件,提出意见建议120余条。三是健全法制审核机制。制定《山西省公安机关案件审核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案件审核工作。制定《山西省公安机关常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对96种常见多发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细化量化,防止处罚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四是严格规范异地办案协作。制定《山西省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全省办案协作工作流程,解决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趋利执法、争抢案件等问题。五是全面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制定《山西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使用管理水平和执法应用成效,实现一站式办案、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六是加强检警沟通协作。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积极加强政法协同、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形成法律监督与执法监督合力,全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建立122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四、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狠抓执法顽瘴痼疾整治
按照《山西省政法系统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山西省公安厅常态化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违法减刑、假释等执法顽瘴痼疾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受立案监督,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执法顽瘴痼疾整治。全面排查整治2022年全省公安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问题,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2022年,全省刑事案件超期立案案件数同比下降24.8%,行政案件超期受案案件数同比下降7.17%。二是开展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排查整治。制定《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肃清流毒影响干预案件处理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市公安机关和厅属各单位全面开展干预案件处理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排查整治。制定下发《关于全省监管系统开展2021年度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排查整治的通知》,全面排查整治2021年全省公安机关办理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四是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排查整治。制定方案,全面排查三年以来全省公安民警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等问题,对存在问题进行查核、比对、甄别。
五、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山西实践
一是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持续推动警力下沉和“两队一室”勤务模式改革,全省公安派出所民警占县级公安机关警力比例、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比例全部达到40%,全省共104个派出所实行“两队一室”勤务模式。二是深入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在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命名表彰中,全省有3个派出所被命名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60个派出所被命名为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三是持续深化“万名民警进万家”活动。充分依托综治网格化管理,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022年,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9万余起。四是积极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省共新建、改扩建7个重点公安检查站,为环京三类检查站配发22个装配式岗亭;环京5市组建20支检查站专门执法勤务机构。共布建284个街面警务站、640个最小作战单元、1094个警务室。推动1.3万所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封闭化管理、护学岗设置、专职保安员配备、硬隔离设施建设、视频监控建设”要求。推动二级以上医院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安检门、一键报警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等安防设施,实现连续五年重大涉医案件“零发生”。推动全省公交车完成驾驶区隔离设施建设,配备视频监控、一键报警、人脸识别设施,确保安全。
六、深化公安“放管服效”改革,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拓展公安政务服务供给。完成10项公安涉企经营许可证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推动数据资源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共用,实现公安政务服务8类“办证办户”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大力推广驾驶证电子化,全省申领渠道全部畅通,实现了网上随时便捷快速申领电子驾驶证。二是开展联企服务专项活动。制定《全省公安机关联企服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厅党委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企业机制,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党委班子成员共计联系服务企业1422家,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省厅党委成员共帮助联系服务企业解决难题10项。三是积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修订完善《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进一步扩大救助时间、申请时间及救助范围。全省共有211家医院加入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机制,累计救助因交通事故伤亡人员1.2万余人次。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山西、法治山西的目标,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多管齐下,综合施措,全面推动我省法治公安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公安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全省公安机关执法情况四级研判分析通报机制,即:省、市、县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基层科所队分别每季度、每月、每双周、每周开展执法情况研判分析,定期形成执法情况白皮书。二是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在全省范围内培育创建一批高标准、有特色的标杆式中心,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全省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档升级。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切实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三是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有效提升全省民警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人权保护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深化“法治同堂课”培训,组织开展法制队伍比武竞赛,推进“法制人才库”建设,深化法制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制员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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