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0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2 10:30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170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陈翠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庞泉沟自然保护区路段禁止大货车通行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基本情况

    320省道是临县、方山县通往交城、文水方向的主要交通运输道路,对该路段大货车禁限行后,方山、交城方向通行的大货车将需绕行近百公里走青银高速或339国道,给大货车司机造成负担,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也不符合新时代的发展要求。

    您所说的该路段全长155.830公里,公路设计为四级公路,日均车流量为800余辆,其中大货车200余辆,车流量并不大,极少发生交通拥堵。320省道每年旅游旺季(6月至9月底)期间,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应文水、交城县人民政府的要求,每周六、日早7时至晚11时,对该路段采取限时、限车型通行的交通管理组织措施(低速载货汽车、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在该时段禁止通行),同时,方山、交城交警大队在此期间增派警力对该路段进行指挥疏导,确保该路段安全、有序、畅通。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进一步加大对320省道及庞泉沟自然保护区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同时,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加大对超速行驶、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全力保障该路段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省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