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0235号建议的答复
蔡敬业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争取山西太原居民以个人身份访香港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省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2024年5月27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为山西省太原市等8个城市符合条件人员签发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您的建议已经落实,“山西太原居民以个人身份访港”将如期正式开通,届时太原市户籍居民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人工窗口,或设在人工窗口的智能签注设备提交申请,办理“个人旅游签注”或者“团队旅游签注”。“个人旅游签注”包括:赴香港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赴澳门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签注持有人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期限不超过7天。
山西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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