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2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02 09:25

    关于省政协十三次会议

    0236提案答复

    许韶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治理“老头乐”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低速电动车大规模生产使用,无序增长加剧了城市拥堵,由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呈快速上升态势,严重影响城市绿色交通、慢行交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交警虽然严把登记关,对不符合登记规定的低速电动车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但是各相关部门对非法的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等源头监管不到位,导致大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低速电动车流入市场、驶上路面,存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上快递等涉及服务民生重要领域的行业大量使用低速电动车,公安交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低速电动车进行路面执法引发群众不满和投诉,治理难度进一步增大。

    一、近年来的相关工作

    为从源头上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2018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科技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分阶段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近年来,全省公安交警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低速电动车整治,大同市公安交警、朔州市公安交警对当地低速电动车进行的集中整治,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今年1月,公安机关积极示范引领,带头清理整顿低速电动车用于执法执勤的违规情形。各地公安机关开展自查自纠,迅速停用违规车辆,对其他部门使用违规车辆执勤执法情况深入开展走访摸排,进一步摸清违规车辆底数,督促相关部门尽快淘汰违规。

    近日,省厅交管局结合2024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相关要求,针对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违规生产使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地联合市场监管、工信、邮政快递等部门推进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治理。要求各地公安交警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对当地违规生产,违规销售车辆的公司、渠道进行关停、整治,对当地党委政府已设立淘汰过渡期的,要督促尽快淘汰违规车辆。过渡期满的,要严格对路面违规行驶车辆依法扣留、处罚。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低速电动车需要多部门综合治理。建议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对全省低速电动车进行综合治理,由工信部门监督生产源头,市场监管部门监督全省销售环节,邮政管理部门监督快递企业,全面禁止新增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低速电动车,依法对不执行禁令的企业采取惩处措施。针对在用低速电动车,要由财政、商务等部门制定奖补政策,通过置换合标车辆、鼓励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过渡期满后,全面取缔低速电动车。

    下一步,我们将密切跟踪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国家部委的相关政策动向,在掌握相关政策基础上先行研究全省的政策,待国家政策一出台,及时配套出台我省的办法和规定,通过规范管理更好地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服务民生需要,保障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公安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