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23 10:10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010号提案的答复

    王建明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防范我省城市免费公共停车位被违规占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现有停车供给无法满足刚性需求,导致停车难问题突出,出行部分车辆长期占用公共免费停车泊位,不仅侵占公共资源,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较大安全和环境隐患近年来,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在积极推动相关部门缓解停车难问题的同时也对长期停放占用公共资源的车辆持续开展治理。

    为盘活路内停车资源,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023年,省公安厅交管局印发了《全省公安交警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省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长期占用停车泊位且无人使用和维护的汽车进行全面核查,分类处置。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采取电话沟通、上门走访公示公告等方式,告知责任义务、自行处理期限和法律后果,拒绝自行处理的,依法分类采取扣留、拖移、强制报废等措施车辆未达到报废标准的,因现阶段没有相关处置法律依据,采取电话沟通、上门走访等方式,告知此类行为危害,引导车主自行驶离;同时通过主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和公安交管新媒体,细致解读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废弃汽车的危害和后果,引导群众支持配合、积极参与自觉抵制违法停车行为、主动报废车辆并办理注销登记。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取得较好成效,大同发布了《关于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通告》《关于打击涉嫌使用假牌、套牌、已达报废标准车辆违法行为的通知》,全力解决废弃汽车侵占公共资源、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和环境隐患问题。阳泉结合城市开展的“创文巩卫”活动,将废弃汽车整治纳入重点工作并进行延伸,交管部门联合有关单位在做好废弃汽车清理的同时,对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进行合并清理。忻州联合市管理局和忻州建投静态公司合作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加大对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治理力度,切实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

        车辆长期占用公共免费停车泊位具有反复性特点,需常态化治理,我厅已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建立健全定期巡查、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分类处置的工作机制,加强路面巡查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违法停车,长期占用公共免费泊位等行为,稳步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品质和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