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09: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2024年度山西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部署要求,忠诚履职、砥砺奋进,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优化政策发布和推送、强化政策解读和关切、深化警民互动和公众参与,助力山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作用,及时公示需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286条,其中新闻资讯栏目更新199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72条,党纪学习教育专栏更新15条。2024年,省公安厅以省政府新闻办名义举办7场发布会,参加答记者问2场。《人民公安报》刊发我省稿件400篇,4篇头版头条、80篇头版,《公安内参》刊发6篇典型经验,清样发稿实现“零突破”,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山西站获得了年度银奖。全省公安新媒体发稿12.3万余篇(条),可视阅读量超19.5亿次。

    二是持续优化公安政务服务体系。实施公安行政审批“五办模式”,实现综合窗口“一窗办”、疑难问题“专门办”、网上7×24小时“随时办”、特殊群体“上门办”、紧急事项“应急办”,开设市级公安政务服务“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2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压缩38%;优化派出所“综合窗口”服务,全省设置“综合窗口”的户籍派出所达1005个,服务事项由35项拓展至60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198.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4年,我厅在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政策多样化解读形式仍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仍需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平台建设仍需不断规范。结合上述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更实举措推动主动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充分运用政府网站专栏,做好专栏内容日常维护更新。积极运用政策解读长图、数据、专家解读、政策问答等方式通过互联网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的立体式、全方位解读,确保政策解读内容通俗易懂。

    (二)以更严要求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对申请人书面提出的申请内容,规范做好分类登记。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开展严格的内容审查和法律审查,确保答复内容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人民群众满意。

    (三)以更高标准提升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能力水平。进一步优化平台功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升级改造检索分类等应用,提升响应速度和使用体验,方便快捷准确获取信息。认真办理咨询留言,并结合实际研究分析,针对性优化完善政策措施,回应群众期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处理费。

    山西省公安厅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