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47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01 10:45

    滕芸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有效降低骑行交通安全风险的提案 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自行车骑行兴起原因

        (一)群众健康意识提升。目前随着健康理念不断普及,广大人民群众对自身的健康满意度有了更高的要求,开始重视科学运动,健康意识的提升,导致居民客观上对骑行等户外运动的需求增加。

        (二)社交媒体的助推。近年来,抖音、快手、小红书等自媒体平台,骑行网红广受追捧,催生巨大流量。在社交媒体的聚集与放大作用下,骑行不仅仅是一项运动,更是年轻人社交、娱乐的潮流文化,使得公路自行车骑行从少部分人的专属运动走进大众视野。

        (三)骑行准入门槛低。相对于其他户外运动来说,自行车骑行的准入门槛比较低,对体力、专业性以及金钱的初步投入要求均不高,年龄限制也不大,每个人都能根据自己的节奏完成这项运动。

        (四)城市道路不断完善。随着城市现代化发展,道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道路更加连续顺畅,部分区域还规划了专属的自行车专用道,营造骑行友好型城市环境。同时,骑行+旅游模式的兴起也让全国各地不断完善道路环境,推出旅游骑行线路。

        二、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骑行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骑行者存在成群结队骑行、追逐竞驶、随意变道、侵占机动车道骑行以及闯红灯等危险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给其本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二)交通设施不完善。现阶段我省存在机非道路分隔设施配备不齐全、非机动车道规划建设不合理等情况。一方面,部分道路缺乏有效的物理隔离设施,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行驶区域划分不清晰,导致交通秩序易混乱另一方面,部分道路存在非机动车道路面铺设不平整,甚至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等情况,导致骑行者认为在机动车道上骑行要更加平坦、安全,进而经常骑入机动车道。

    (三)执法效果不理想。现阶段,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自行车交通违法处罚力度普遍较轻,且并未对自行车的速度限制进行明确,骑行人员违法成本低,单依靠公安机关路面违法查纠难以达到对骑行群体的有力的震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公安机关方面

    1.完善交通设施。一是积极推动非机动车道规范设置,充分发挥隔离设施的重要作用,科学利用隔离栏、弹性交通柱等分隔机非车道,通过物理隔离,防止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骑行。二是合理设置减速让行等交通标志,提示骑行人保持安全行驶速度。三是联合相关部门探索选择适合骑行运动的区域、路段,增设或者改造为专用场所,引导骑行运动爱好者到专用场所骑行。

    2.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拓宽宣传渠道,延伸宣传触角,针对自行车竞速追逐、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问题,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开展主题宣传,充分揭示自行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危险性、危害性,进一步普及自行车安全骑行知识和道路通行管理规定,提高自行车骑行人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3.严查重点违法。以涉自行车交通类110、122警情,12345市民热线为切入点,系统梳理自行车事故、违法、投诉等信息,分析研判自行车交通管理重点路段,部署警力严查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加强自行车通行秩序管控。

    4.夯实源头治理。开展公路自行车售卖店铺排摸,针对捷安特、崔克、美利达等主流品牌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告知书》等方式,督促店铺在销售及品牌骑行活动过程中向购买者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杜绝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

       (二)市场监管部门方面

    1.摸清生产销售底数。聚焦生产流通领域自行车组装、非法拼装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明确生产销售单位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进货检查验收、加强待销车辆管理、违法案件查办等工作。

    2.加强重点监管。将自行车纳入《2025年全省重点工业产品监管名录》,加强监督抽查和后处理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打击非法拼改装等违法行为,旨在从源头上消除自行车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强化标准宣传。加强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培训,严格落实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确保生产销售企业准确理解和执行标准。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高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人员工作能力,生产销售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自行车,从源头上杜绝非标车流入市场。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方面

    1.加快构建城市慢行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慢行优先” “绿色出行”等交通理念。按照《山西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指导各市加快交通慢行系统建设,并提出加快构建联系、畅通、安全的城市慢行系统。

    2.加强市政路网体系建设。按照省政府和住建部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各地推动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科学规划建设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因地制宜按照“一区一策”“一路一策”的原则,以慢行网络连通为重点,围绕学校、商圈、轨道站点周边等慢行需求高且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打造慢性示范项目,以点带面,逐步带动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空间与环境的改善。

    3.加强市政道路隐患排查和养管工作。一是加强城市市政道路安全排查工作,加力指导各地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科学合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查和消除设施破损、路面坑洼、井盖缺失沉陷等安全隐患,坚决做到风险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确保城市道路桥梁安全运行。二是聚焦群众步行和自行车出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突出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整治违规停放机动车和摆放设施设备等非法占用自行车专用道的行为,切实改善绿色出行环境,使人民群众走得畅通、走得安全、走得舒适。


              山西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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